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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運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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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補助體育運動團體經費作業要點

  1. 有關本局補助民間體育運動團體相關公開資訊如下:

    補助項目:詳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對民間團體補助經費編列基準表

    申請期間:詳本要點第二十、二十一、二十二、二十三點

    資格條件:詳本要點第四、二十點

    審查方式:詳本要點第二十六、二十七、二十八點

    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:詳本要點第十六、十九點

    115年本局補助體育運動團體補助作業要點之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3,280萬元

    有關更多申請補助資訊可詳「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補助體育運動團體經費作業要點」及「臺中市政府運動局對民間團體補助經費編列基準表」檔案內容

  2.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,請填寫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,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  3. 112年1月1日調整誤餐費至1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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