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臺中市政府運動局

查詢
:::
現在位置 首頁 > 運動業務 > 活動補助 > 補助規範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分享

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補助體育運動團體經費作業要點

  1. 113年本局補助體育運動團體補助作業要點之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2,200萬元。
  2.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,請填寫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,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
  3. 112年1月1日調整誤餐費至100元

檔案下載(或附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