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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政策

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
  1. 應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,定期因應內外在資通安全情勢變化,檢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。
  2. 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,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。
  3. 應強固核心資通系統之韌性,確保機關業務持續營運。
  4. 應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,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,以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,本機關同仁亦應確實參與訓練。
  5. 針對辦理資通安全業務有功人員應進行獎勵。
  6.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。
  7.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。
  8. 不得私接網路。
  9. 安裝市府規定之防毒系統。
  10. 配合政策使用市府網域帳號登出入電腦及系統。
  11. 應加強監督駐點廠商人員,確保符合資安防護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