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國立體育大學115年2月25日國體大體字第115150003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為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因地制宜之運動規劃,建立符合在地人口結構與族群特性之多元運動機制,深化全齡運
動參與,並保障原鄉運動發展。申辦類別包含「原住民族類別專案」及「重點發展特色類別專案」。
三、本計畫申請方式係由有意申請單位依地方發展現況、運動特色、人口結構及族群需求,研提活動或課程計畫,送本局辦理初審後,由本局彙整提報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複審。
四、請有意申請單位於115年6月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,檢具下列資料函送本局辦理初審,逾期或資料不全致影響審查權益者,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:
(一)申請表。
(二)活動或課程計畫書。
(三)經費概算表。
(四)申請單位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、人民團體立案證書或相關
(五)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;如屬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,應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。
五、申請單位提案時,請依計畫規定注意下列事項:
(一)「原住民族類別專案」辦理活動或課程時,原住民族身分參與者應達50%以上。
(二)辦理運動課程者,每課程班期程至少12週,上課總時數至少1,800分鐘,每班參加學員原則至少20人,每學員出席率至少達60%。
(三)本市屬第三級財力級次,本計畫自籌款比率應達20%。
(四)已獲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補助之活動,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。
(五)活動或課程應規劃保險、醫護、緊急應變及風險控管措施,未依規定辦理保險者,不予同意核銷結案。
六、本案活動辦理期程為自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核定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,後續經核定補助之案件,應依計畫規定辦理執行、成果提報及經費核結等作業。
七、相關申請文件請至計畫平台下載,網址:https://salc.ntsu.edu.tw/。如有平台操作或申請疑義,可洽本計畫執行小組,電話:03-3283201分機8518,電子信箱:salc@nts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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