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系統補件與資料更正期限
114年度體育獎金初審作業預計於3月31日辦理完竣,若申請案件經審查需補件,或存摺帳號資料輸入有誤者,請申請人務必於4月15日前登入體育獎金申請系統完成資料更正與補件作業。逾期未完成補件者,將視同放棄申請資格。
二、特定運動項目之級組認定標準
為確保獎金核發標準與全國性賽事接軌,經審查委員會決議,各賽事「最高年級組(最優級組)」認定標準如下,請教練與選手留意:
(一)各項賽事認定(含跆拳道品勢):一律以該賽事之「競賽規程」所明訂之最高級別組為審查主要依據。以跆拳道品勢項目為例,經審查認定以「黑帶二段(含)以上」組別為該賽事之最優級組。
(二)國小籃球賽事:申請之賽事必須為「中華民國籃球協會」或運動部認可之單項協會所主辦或共同主辦。經確認符合前述主辦單位資格者,無論報名籃高260公分或305公分組別,皆可提出申請。若僅為一般民間團體自行辦理,則不符申請資格。
(三)中低年級跨級參賽:體育獎金旨在獎勵各賽事中「競技強度最高」之組別。若優秀選手競技實力已超越同齡層,建請教練與家長參考競賽規程,向上跨級參加該學制之最高年級組別(最優級組)或公開組,本局審查將以獲獎獎狀上登載之組別名稱為主要判斷依據予以核准。
三、注意事項與聯絡資訊
(一)請各申請人詳閱「臺中市體育獎金發給要點」之相關規定。
(二)如有體育獎金申請規定或審查標準之疑問,請逕洽本局承辦蔡小姐(04-22289111*51505)。
(三)如有體育獎金申請系統之操作、帳號密碼等異常問題,請電洽系統維護廠商胡先生(04-24738059#1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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