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政府公告「中華民國114年全國運動會」媒體證申請作業,請有需求的單位依照相關步驟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一、本賽會媒體證申請作業,說明如下:
(一)媒體證發放對象如下:
1. 平面媒體(報紙、雜誌等)。
2.電子媒體(含電視、廣播電台等)。
3.網路媒體(具合法登記之網路新聞平台)。
4.各縣市政府及全國單項運動協會所組成之採訪團。
(二)平面、電子及網路媒體之申請流程:
1.請各媒體單位統一以「服務單位」報名,並至線上表單填寫資料:https://forms.gle/PekRfm9q1hTTugsb9。
2.每單位最多報名6位(含文字及攝影記者)。
(三)各縣市及全國單項協會採訪團之申請流程:
1.請各縣市政府(全國單項協會)請填具「委任授權書」並加蓋單位印信後,以電子郵件寄送至:rightwaymimi@gmail.com,每單位最多報名6位人員。
2.委任授權書下載連結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ument/d/14qw52CeOSHFtgpiEmqZFTW7PvWLPZLq8/edit?usp=sharing&ouid=101400571332293222771&rtpof=true&sd=true。
(四)申請期限及領取方式:
1.第一階段: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開放申請,經本籌備處審核後,將統一郵寄媒體證件。
2.第二階段:114年10月1日至10月9日開放申請,經審核後,請於114年10月15日(星期三)後親至大會媒體中心領取(雲林縣立田徑場,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廉使里永興路130號)。
3.自114年10月9日(星期四)申請截止日後,本籌備處將不再受理正式媒體證之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