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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會銜財政部修正「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」第10條

該部會銜財政部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40100001B號、台財稅字第11404523730號令修正「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發展事項費用列支實施辦法」第10條,並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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