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本市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相關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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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說明: | 一、依據本府社會局110年12月14日中市社團字第1100146220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市全面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政策,落實使用資訊整合系統受理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、核發及列印符合規定格式之志願服務榮譽卡,爰自110年1月1日起採資訊整合系統線上申請,審核通過後,志工可採以下兩種方式使用志願服務榮譽卡: (一)電子榮譽卡:登入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,即可使用電子榮譽卡,並透過電子榮譽卡所附之QR-CODE驗證。 (二)紙本榮譽卡: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行於資訊整合系統下載列印後提供志工使用,且衛生福利部已於資訊整合系統產出之志願服務榮譽卡樣式新增QR-CODE,經掃描QR-CODE後,畫面即可顯示志工為審核通過符合志願服務榮譽卡資格,爰透過紙本榮譽卡所附之QR-CODE即可驗證,無須加蓋鋼印。 三、為推動無紙化並提高志工使用志願服務榮譽卡便利性,請持續鼓勵志工以手機、平板或其它載具出示電子榮譽卡,操作步驟教學影片請至本市志工媒合平台觀看(路徑: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-紀錄冊與榮譽卡-榮譽卡)。 |
檔案清單: |
1101215-臺中市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規定.pdf 1101215-臺中市志願服務榮譽卡相關措施操作步驟.pdf |
更新日期:2023-04-13
點閱次數:62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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