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教育部核定「中華民國113年全民運動會」競賽規程1份
一、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27404號函辦理。
二、報名全民會第一類競賽種類之選手,報名時應具備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(https://elearning.ctada.org.tw)之測驗學習平台(https://elearning.ctada.org.tw/tc_0.aspx)學習通過證明方可報名。
三、第一類競賽種類之選手,需繳交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通過證明,未依規定繳交者由籌備處主動取消註冊資格,各單位不得異議。
二、報名全民會第一類競賽種類之選手,報名時應具備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(https://elearning.ctada.org.tw)之測驗學習平台(https://elearning.ctada.org.tw/tc_0.aspx)學習通過證明方可報名。
三、第一類競賽種類之選手,需繳交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通過證明,未依規定繳交者由籌備處主動取消註冊資格,各單位不得異議。
檔案清單: |
中華民國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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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間(起): | 2023-08-03 |
更新日期:2023-08-03
點閱次數:11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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